在此强调,当事人与雇主之间的工伤鉴定证书,通常情况下会被直接送达到工伤员工以及对应的聘用公司。
参照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办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社保行政部门自接手工伤认定申请开始算,必需于六十天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议,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或是他们的近亲以及该名职工所服务的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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