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儿看牙多磨难,七旬老人被牙医推伤,事后无人过问,日前,老人事后将医院及医生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09年2月12日,王大妈陪女儿在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牙科诊室看牙时,女儿与牙医发生冲突,王大妈在劝架中,被医生付某故意推倒,造成王大妈受重伤。医院免费安排给王大妈拍了x光片子,女儿治牙费用没有收取。
拍片子后,医院对其不管不理,x光诊断结果是股骨颈骨折。事发后,医院没有任何表态,王大妈报警。当天,老人被家人送到积水潭医院,由于床位紧张未能安排住院,当天风雨交加,老人忍受身体疼痛,未经任何治疗,返回家中休养,第二天到其他医院住院治疗。
2009年5月14日,王大妈在公安局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是重伤。由于此类骨折属严重类型,医生建议做手术,但此类手术危险系数大,有可能导致身体机能丧失。为此,王大妈以健康等权利受到付某的非法侵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医院及医生共同承担赔偿医疗费近6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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