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尸检的必要性
尸检,又称尸体解剖鉴定,是指为查明患者死因,运用法医临床学、病理学理论与技术对尸体进行检验、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阐明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揭示疾病、特殊体质及医疗过错等因素与死亡的联系。从法医临床学来讲,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出的死亡诊断,常带有一定的推测性质,而明确死因最准确、最客观的方式,即为尸体解剖。
过错鉴定需要明确的死亡原因,而做尸检(解剖)时并不知道死因,要解剖后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尸检是医疗过错鉴定的前提。
医疗过错尸检程序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2,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4,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尸检费用问题
尸检所需的费用一般由医疗单位支付。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的支付视鉴定结果而定。若最终鉴定为医疗事故,这些费用由医院支付,否则由死者家属或所在单位支付。也就是说,根据鉴定结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尸检费用会有两种不同的承担方式。如果属于医疗事故的,尸体检验相关的费用由医疗单位全部承担,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不用承担任何与尸检有关的费用;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院只承担其中的尸检费,而其他的费用,如尸体的运送费、保管费等则由死者家属或死者所在单位承担。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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