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的内容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成都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成都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十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伤者用人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成都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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