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的租赁合同和使用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当中的出租人提供租赁货物后,使用的权利是不同的,在车库租赁的合同当中,需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租赁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一、车位的租赁合同和使用合同的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在转让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受让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二、车库租赁合同写法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双方约定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钥匙二把,水卡、电卡(各充值100元),库内有暖气片一组。
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此库用于存放货物,不得转租。租金每月200元,一共1800元整。
3.乙方提供保证金500元整,解租时甲方返还给乙方。
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本协议由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2.车位是否有产权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
3.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
4.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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