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
1、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2、社保卡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城市,社保卡看病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这主要与当地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深圳社保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一)深圳公积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130元。
(二)自下月起单位能够根据本身实践情况调整一次住宅公积金缴存现在,深圳市缴存份额为:单位为员工交纳和员工自己交纳的公积金的缴存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
(三)缴存基数和缴存份额调整可同时申请处理,调整后的履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假如缴存单位因未及时调整而致使为员工少缴公积金的,则该单位应对7月份到实践调整当月时期的少缴部分予以补缴,切实保证员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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