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一、无效合同的判定是怎样的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导致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损失的或者是一方利用胁迫或者欺诈的手段促使订立合同以及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还有就是签订合同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话,合同则被宣告无效。判定为无效合同的合同不能发生任何法律效力。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有效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综上所述,签订合同,需要先核实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然后,要注意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如果不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应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最后,就是要看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明确了。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民事诉讼法涉外仲裁适用范围是什么
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适用范围: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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