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捐助法人资格取得的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符合捐助法人的性质,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文4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