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案件管辖
时间:2023-04-12 14:22:22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①地域管辖: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所在地为主;被申请人居住地为辅;

②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三个:一是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另一类是经法定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是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一、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法院决定

过去关押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决定,这就难免会发生错误关押。

新《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保证了公民不被错关。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做主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没有律师的辩护,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政府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程序正义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也是防止错案的保证。我国先前实行的收容审查、收容遣送、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制度都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文明。

二、证据不足批捕了应该要怎么办?

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后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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