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才受到法律的保护。遗嘱内容处分了他人财产的,遗嘱不生效。不生效的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也就无法继承遗嘱的内容。此外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后,也不能依照遗嘱内容继续继承。因此遗嘱在手,不一定能够发生有效的继承。
遗嘱继承继承顺序
遗嘱中的继承顺序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自行确定。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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