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欲向子孙赠房,却因继承问题屡遇阻碍(详见本报10月18日二版)一事,引发广大读者强烈反响。昨日,有律师解释,遗产继承并不轻松,其中税费问题广大读者尤当注意。
18日报道中,当事人李先生欲将房转赠孙女,但进行公证
选择时遇难题:一是直接进行转赠,这一来却要多花费成倍契税、费用;二是选择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让孙女成为唯一遗产继承人。第二种选择费用较低,只占房产总值2%,但手续繁琐。当事人李先生先选择第二种方式,但手续履行中遭遇障碍,转而选择了第一种。但法律界人士指出,李先生此项选择,将额外多交占房产总价4.8%的房产契税,其总费用将占房产的8.8%。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梁*亮律师解释,公证机关并无义务替当事人选择获得遗产的方式,但可进行提醒。当事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慎重选择获取遗产的方式,并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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