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要发挥公安机关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优势,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挂失申报、丢失招领。要严密操作规程,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可在南京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群:安徽籍居民,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
办理事项: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领取南京临时居住证;
2.已在南京办理过居住登记信息
不予受理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况: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2.因安徽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或主项信息差错、难以确认身份的;
3.因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经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办理。
注: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由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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