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进入租客的房间违反了宪法。房东与房客之间存在的是房屋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客在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子承租后,就相应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这时,房东对该房产只拥有所有权,房屋的使用权已经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转移给了房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时的'住宅”是指房客享有的房屋使用权的房子,即使是房东,也是不能随意进入的。
租房东坏了谁负责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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