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担保的无效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26 14:42:40 4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约定的担保期限无效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间,因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从而不受法律认可,是无效的。

一、民法典新担保司法解释的问题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

1、非法借贷活动,贷款人知道借款人借款是为了非法活动,其贷款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资金借贷、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交易等;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合同;

6、违反真实意图的贷款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图形成借款合同;

7、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高于的部分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给人家担保人家不还钱应该怎么办

给人家担保,人家不还钱处理方法如下:

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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