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阻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的,检察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1)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在十日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
(2)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或者本院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
一、刑事申诉未经批准能抗诉吗?时间都多久?
《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刑事抗诉申请的时间期限为十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刑事拘留申诉流程怎么走
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服的,可以向执行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申诉,提出申诉时要提交申诉书、相关案卷材料及证据等的资料,受理申诉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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