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简称
时间:2023-07-21 21:53:08 2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纳税义务人简称是:纳税人。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是纳税的主体。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按照税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在我国,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享有独立预算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合法成立的社会团体,都是法人。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国家的名胜古迹、军事用地等都是不缴纳税费的;国家公交车站点,以及公园等是免税的。土地所有权在中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不管任何人使用土地都得到国家的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证不可以支配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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