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次责要给主责赔付修车的费用吗
1.在交通事故中,当对方主责而己方次责时,关于修车费用的理赔问题,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其赔偿限额内进行理赔。
2.如果交强险和其他商业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双方将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来承担修车费用。具体来说,这意味着主责方将承担大部分费用,而次责方则承担少部分费用。
3.这样的规定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其中明确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车子被撞全责赔误工费
当车辆被撞且对方全责时,如果因此产生了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受害者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这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交通费和误工费,都应当得到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车被撞全责误工费计算
当车辆被撞且对方全责时,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1.误工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的。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在误工收入方面: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在申请误工费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
这些规定均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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