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
时间:2023-03-13 02:40:24 3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关于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看到,有这样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果你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和农村是不一样的,由伤残鉴定机构来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城镇或农村的平均收入标准。按二十年开始算起,六十周岁以上的增加一岁减一年。因为经济收入不等,对方根据是城镇还是农村来赔偿你的医疗费、规定收入的按平均工资的三倍赔偿,无固定收入的按平均工资赔偿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一、交通事故残疾4级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对方的年龄,户籍综合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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