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包括如下:
1、强制履行,即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3、由违约者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
5、违约罚款,又称违约金责任,即由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或一定价值的财物。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违约责任形态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主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未毁约和默示毁约。实际违约,则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发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分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类,而不完全履行又分为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基本的违约形态主要是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四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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