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属于恶意装修。承租人根据房屋租赁权取得的租赁权,实质上是民法上的债权,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出租房屋的,将改变出租房屋的形式,从而构成对房屋所有人的侵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有学者认为,即使在恶意装修的情况下,承租人的行为客观上也使出租人的房屋因装修而增值,这对承租人有利,因而不构成侵权。我们认为,装修在主观上通常与个人的审美和喜好有关,主观上与承租人所租房屋的使用有很大关系,客观上也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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