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时间:2023-06-13 18:04:14 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问题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该协议中按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分割做出明确的约定,该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为生效要件,否则是不生效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张××,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李××,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室×厅,×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四、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六、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七、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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