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先与对方协商,在对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2、双方同意离婚的,一方有经济能力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3、双方诉讼离婚,一方有经济能力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女方一直不给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一直不给抚费,男方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女方仍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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