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公租房的申请对象
必须是市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也就是说,想要申请这类公租房,必须由用人单位出面,为员工统一申请、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承租人员则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贯彻省里的要求,二是便于公租房的管理,毕竟单位对员工的情况比较熟悉。
2、常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不论对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收入等方面的门槛,但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与所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并且在常州市区还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并且无房,才能具备资格。
3、常州公租房的租金
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综合考虑常州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常州市物价局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平米月租金6.5—9.5元。如果以一套40平米的公租房为例,按照最低6.5元/平方米算,一个月租金只需260元。
4、常州公租房的租赁期限
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1-3年,有特殊需求的可延长至5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租赁这样的公租房,还需承担物业费和电梯运行费,同时为了保障出租安全,租赁每套房屋时还需交纳押金1000元,这个钱在退房时将会如数退回。
5、常州公租房的办理手续
凡符合条件并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可先向住保中心递交相关申请资料,经住保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与住保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统一缴纳租金和押金。
凭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物业联系单》,用人单位可到租赁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另外员工入住时,用人单位须办理水、电等托收手续。
6、常州公租房的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扩面就是由政府筹集更多房源,租赁给市区用人单位,用于解决单位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这些房源有政府集中建设的,也有住保中心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通过前期的准备,目前中心已筹集到约1000套房源可供出租。
房源区域位置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户型主要为一室户、一室半、二室户,面积在40平方米-60平方米,室内已按照《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户型面积比例及基本设施装修标准的规定》和《关于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生活设施配备的建议》相关要求进行了简装,能满足居住的基本功能。但床、家具、家电等,可能要单位或者员工自己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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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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