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被带走而未经监护,则侵犯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探望和监护权,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实际实施中,难以确定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监护权带走孩子,首先双方应合理协商解决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其次,离婚后,当事人未经监护强行带走孩子,这是违法的,对孩子有害。如果孩子的监护权由法院判决确定,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当然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就子女监护达成协议,需要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子女监护权归属,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离婚通常会导致一方失去监护权。失去监护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同住的权利。不过,丧失监护权的一方仍然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时间内定期探望子女,但是与子女的关系相对较短。失去监护权的一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监护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可以通过申诉让法院来判处。
二、离婚后女方可以只带孩子走到外地吗
离婚后女方取得子女扶养权的,女方是可以带子女到外地的,但不得妨害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
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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