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如何找到相应的部门
农村宅基地纠纷可以找到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又或者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双方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的话,第一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处理,要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由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解处理,要是调解还是无果的话,受侵害的一方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宅基地未获批准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未获批准申请的情况有: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4.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5.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三、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办理人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实行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一百八十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一百四十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来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格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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