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自由原则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遗嘱人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处置个人财产不受其他因素限制。遗嘱自由包括选择遗嘱方式的自由、指定遗嘱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的自由等。
一、什么是遗嘱自由原则
遗嘱自由原则指的是法律上的遗嘱自由,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依法立遗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既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遗嘱自由有哪些
1.选择遗嘱方式的自由
被继承人处分其遗产和其他身后事务的意思必须通过特定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就是遗嘱的形式。被继承人可以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方式中选择任何形式设立遗嘱。
2.指定遗嘱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的自由。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
3.遗赠的自由。
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任何人。
4.设定遗嘱负担的自由。
遗嘱人可以在其遗嘱中要求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附加义务。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在其遗嘱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将其遗产指定特定的用途,只要所附义务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
4.变更和撤销遗嘱的自由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对遗嘱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而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了所设的遗嘱。
三、遗嘱自由原则的限制有哪些
对遗嘱自由原则的限制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第二,所立遗嘱必须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第三,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所立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五,现阶段,我国尚未确立动物的继承主体地位,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范围也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全文7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