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算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3-08 21:30:55 3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父母赠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该套房产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该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求在离婚时分割该房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离婚房产要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按揭的房产离婚时怎么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有特殊约定的,则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房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产权登记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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