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繁琐程序?
时间:2023-07-01 10:23:14 3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1、评估房屋。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由评估公司评估。2、继承证明。申请人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处理遗产的公证,并取得遗产的公证;3、房屋测量和制图。申请人应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居住区测绘程序或转让制图程序,并取得结果或测绘图纸,以符合专有权登记程序;4、继承登记:申请人必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程序。

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目前国家关于继承房产过户费用的定价普遍被消费者认为偏高,数目众多的业主纷纷咨询如何才能通过其他手段实现房产过户,而避开缴纳继承房产过户费用,这也就催生出了女婿迎娶丈母娘,通过父母子女两代人的假离婚和假结婚实现房产过户,哈哈一笑的同时,这个社会现象也带给我们更多深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下: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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