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鼓吹进入传销组织,在投资21万余元后仍未见有回报后,倾尽所有的父母只好强行将传销组织的上线拘禁起来索回被骗钱财,最终触犯刑法被起诉。
2009年6月,在辽宁家中待业的佟子(化名)接到小学同学陈某的电话,称在南宁这边好做生意,邀请他到南宁来考察。佟子应邀来到南宁后,马上就被陈某及其女朋友董某拉进了一个名叫资本运作的组织,他们告诉佟子,这个行业是国家引进的,是一个利国利民利己须向国家纳税的合法行业,而且投资少回报大零风险,3800元的投资几年内可得到380万元的回报,投资69800元可得1040万元左右的回报,但必须交纳1-21份的申购费作为加入资格,申购费每一份为3800元,每人最多可以购买21份,每发展3个人成为自己的直接下线,获取的提成工资也会有不同的增长。
佟子起初并不知道资本运作就是传销组织,他在陈某和董某的洗脑式教唆下,积极将自己的母亲和辽宁老家的4个亲戚都发展成了下线,交纳的申购费共计210800元。
经过将近两年的等待,巨额的投资并没有得到预期的丰厚回报,连父母的积蓄都花光的佟子,终于醒悟这个传销组织是不可能赚钱的,他想和父母一起返回辽宁。
佟子的父亲佟某和母亲高某经过商量,决定去找上线陈某要回这笔申购款。2011年4月6日17时许,佟某和高某找到陈某,要求他帮找到老总董某退回被骗钱财,因为董某是陈某的女朋友,所以,陈某一直推三阻四,还借机给董某通风报信,佟某和高某眼看找董某不成,一气之下两人便先后将陈某挟持到南宁市永和大桥、江北大道、西乡塘区某招待所、石埠、五一路某旅馆等地非法拘禁。期间佟某还多次打电话联系陈某母亲和其女朋友董某要求退还申购款,并多次对陈某进行殴打恐吓,以期尽快得回钱财。
4月11日12时许,并未筹到钱的陈母和董某,为了稳住佟某的情绪,约佟某到家里面谈退款的事情,董某就趁商谈之际报了警。
近日,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对佟某和高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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