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不可以对抗第三人的,章程属于公司的内部约定,只对公司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而且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除非公司举证证明第三人知情。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的内部条约,是对员工的规制条款,但在对外关系上,第三人对于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往往并不知情,因此不能以章程来约束第三人。
董事会是否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是否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要看是否有出资人的授权。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才有权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流程是:
1、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进行表决;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约定不能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可以限定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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