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第二点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实施。
二、景德镇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交通厅窗口,
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省会议中心东面二楼交通厅19、20号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作出补正要求,并一次性告知;
(2)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3.申请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7.制证发证予以许可的,核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8.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9.办理进程查询登录查询。
10.办理结果《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每年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核验一次。
11.送达方式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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