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的方式有现售和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告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如何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一、办事须知
申办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证件:
(一)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二)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三)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八)供热配套证明。
(九)燃气证明。
(十)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十一)属于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完成主体工程投资额20%以上的证明文件。
(十二)商品房申请销售明细表。
注:第(一)、(二)、(七)、(八)、(十二)项须提供原件,其他各项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须携带原件复核。
二、办事程序
(一)提交要件。
(二)审核。
(三)查勘项目现场。
(四)审批。
(五)发证。
三、办事时限: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市场管理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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