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出售给消费者。其销售方式主要是店内销售,一般为现金交易。具体方式有两种:
(I)直接收款销售方式
直接收款销售指销售人员直接付款和收款的销售方式,即第一手资金和第一手商品。通过这种方式,消费者可以在同一地点购买商品、付款和提货。手续简单,交易时间短,服务效率高。然而,由于销售人员的送货和收货,很容易出错。一般适用于品种简单、价格统一、包装件齐全的商品,如大量日用商品的销售
(二)集中收汇销售方式
集中收汇销售方式是消费者选择商品后,销售人员填写销售凭证,出纳集中收款,销售人员根据收款凭证发货。使用这种销售方法,销售人员负责送货,出纳负责收款。钱货分开,责任明确,不容易出错;但是,由于帐、付、领分开,客户往返麻烦,影响商品销售速度
以上两种方式可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内部管理,方便客户,提高工作效率。例如,超市出售的商品在外出时由收银员用收银机领取。流程简单,工作效率高
无论采用何种销售方式,都必须加强销售付款管理制度。企业的每日销售收入必须在同一天交给财务委员会部门或直接交给银行。销售额大、收入大的企业可以批量交付银行。每天营业结束时,实物负责人或出纳应根据自己的销售收入填写《内部付款表》和《商品购销存报告表》,并在收到实物负责人的《内部付款单》和《商品购销存报告》后,连同当天的《商品验收单》和其他相关凭证一起提交财务会计部,作为记账依据,财务会计部审核相关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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