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贪污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了40万元,无疑已触犯法律规定,构成了刑法中“数额巨大”这一犯罪类型,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依法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
但是,在提起公诉之前,倘若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身所犯罪行,表现出深深的忏悔之意,并且积极地将赃款返还,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减轻甚至消除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法院将会酌情考虑对其予以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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