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这三类人员患大病发生住院费用后,应该向村委或者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初审。
2、村委或者居委会成员到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所领取《某某市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申请人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病例、住院结算等证明材料,上交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
3、村委或者社区居委会成员协助申请人完成公示(7天)。
4、期满后,无异议,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5、民政所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报县市民政局。
6、县市民政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查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县市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款。
一、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
1、城乡大病救助的救助标准是对于农村供养的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补助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药)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4000元。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个人,和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二、申请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需要哪些资料
(1)住院证明复印件。
(2)病历首页复印件。
(3)诊断证明复印件。
(4)出院证明复印件。
(5)医院总结算单复印件(花费总金额)。
(6)住院医保或农合基本报销、大病医疗费二次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后的原始凭证。
(7)个人申请。
(8)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9)个人农村信用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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