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再审的司法监督体系被检察院驳回,申请人便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议申请书。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符合以下条件情况下,申请人可向人民检察院呈交检察建议书或抗诉书请求援助:
1.人民法院拒绝接受再审申请;
2.人民法院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就再审申请做出明确裁决;以及
3.再审结论、裁决存在明显的误判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全文3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