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补、换领机动车机动车号牌的。
(二)号牌字号不能辨认的,按补发号牌手续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收旧号牌36-38号窗口办理补、换机动车号牌手续。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8个工作日后,凭补、换领号牌的缴费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及时到1号楼16—18号窗口领取补、换发的机动车号牌。
四、收费标准:
(一)汽车号牌:50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沪价格(94)783号
(二)摩托车号牌:35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沪价格(94)783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六、办结时限:手续齐全的,十五个工作日办结。
七、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8:00周五8:30-15:30
(二)地点:浦东验车场(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1号楼。
八、监督(投诉)电话:5631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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