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尔滨补换领机动车牌怎么办理
1、受理
2、审核
二、哈尔滨补换领机动车牌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若为代办,需车主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三、哈尔滨补换领机动车牌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四、哈尔滨补换领机动车牌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三章、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根据《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一、落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二、落实免填表的要求,已不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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