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责任划分的原则,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将根据不同责任进行划分,因此不一定需要赔偿全部的误工费。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责任划分的原则,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将根据不同责任进行划分,因此不一定需要赔偿全部的误工费。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 工 费 的 计 算 规 则 有 哪 些 ?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规则如下: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误工天数计算。
3. 难以确定误工天数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以上规定表明,误工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则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如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但难以确定误工天数,则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误工费赔偿。
根据责任划分的原则,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将根据不同责任进行划分,因此不一定需要赔偿全部的误工费。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规则如下: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误工天数计算。3. 难以确定误工天数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误工费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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