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包”对包修、包换、退货如何规定
时间:2023-06-07 18:01:52 23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保修:

1、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2、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商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

3、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包换: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

2、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或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

4、根据上述三款换货时,凡属残次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其重新计算。

退货:

1、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应予退货。

2、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3、退货时,销售者应接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因此,凡有以上情形的商品(包括未列入目录的商品)均应实行三包。新三包规定也明确规定: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商品的三包责任。未列入目录的商品,其三包方式、条件及时间可能与列入新三包规定目录的商品有所不同。

全文6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03
查看消费者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费者 最新知识
针对新“三包”对包修、包换、退货如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新“三包”对包修、包换、退货如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