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末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孩子长大了,需不需要养父亲
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对子女尽到了自己的教育和抚养义务,子女长大之后,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如果父母在子女年幼时,没有尽到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义务,那么子女对父母还负有赡养的义务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仍然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民法典对该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民法典的上述规定来看,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是,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是,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民法典并未规定,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所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并不以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为前提。因此,如果子女以父母在自己年幼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没有办结婚证,现在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又不管孩子,孩子的“父亲”需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呢
孩子在哺乳期内,一般随母亲生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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