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授权使用有风险
版权使用方式也是版权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盗版。
2、商业模式成软肋
两起案件将我国几个知名网络音乐平台推到了风口浪尖。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版权整体环境已经好转,尤其是网络视频版权领域。而网络音乐版权问题已经到了全面正版化的关键节点,只是在线音乐的商业赢利模式仍是软肋。
目前我国的大型门户网站中,百度与腾讯都已分别就网络音乐作品的授权使用与音著协达成了战略合作,从而实现了其网站在线音乐词曲的正版化。但是我国其他大的网络音乐平台授权情况仍然参差不齐,要实现根本性好转还需假以时日。
中国音乐的版权环境经过多年的动荡后,在多方努力下目前已经渐渐趋于稳定。虽然仍有未经授权播放的情况出现,但协会已经与各大网站建立起了沟通机制或签署了反盗版协议,借此让网站迅速对侵权的作品进行移除。但是,除了大型网站,还有一些网站利用避风港原则做文章,逃避应负的版权审核义务。一些“三无”网站仍在与反盗版部门打游击战,例如使用国外的托管服务器、通过工具软件变更自己的IP地址等。
3、付费模式遭诟病
网络音乐的版权付费模式也一直受到权利人诟病。目前大部分网站仍然采取一揽子授权模式。它们购买版权后没有清晰的业绩报表,没有相应的业务反馈,没有近期或长远的发展计划,这在根本上不利于产业的发展。在赢利模式方面,目前中国网站主要依靠广告来赢利,而广告模式根本不足以使产业增长。
音乐版权是否属于著作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音乐著版权也称为音乐著作权,是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侵犯音乐版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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