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每月工资税是否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计算和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如果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申报的个人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和税款与实际情况不符,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不改正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特殊附加扣减的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将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对自行申报和纳税实行联合处罚
申报期限
1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月预缴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应当自每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对于季度预付款,纳税人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应在3个月内完成最终结算和付款。纳税人年末取得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取得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的,应当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预付款应在取得每笔收入后的次月15日内报告;最终结算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纳税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境内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必须申报纳税的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后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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