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依据
根据《》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鄂地税发(2010)176号
关于对单位及个人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问题。根据《吉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买卖双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并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及个人,其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吗qot;购进金额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吗qot;和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吗qot;销售收入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吗qot;的计税金额,均以购进商品付给对方的全部价款和销售商品收到对方的全部价款为计税依据。以上就是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含税吗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疑惑,请继续重新询问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咨询一下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净资产吗
不完全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据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生产经营单位执行 两则 后,其 记载资金的账簿 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 实收资本 与 资本公积 两项的合计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执行 两则 启用新账簿后,其 实收资本 和 资本公积 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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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完全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2、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四、建筑企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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