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如果给被害人造成了直接的物质损失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规定:对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知识产权属于财物的一种,侵犯知识产权也往往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所以从《刑诉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知识产权犯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外,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仍需要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
(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
(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