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不可以:
1、当事人要进行户口投靠的,一般来说,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
2、而且当事人必须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并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才能迁入户口;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孩子可以自己一个户口本吗
孩子不可以自己一个户口本,具体如下:
1、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2、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3、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分户条件如下: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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