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处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3、当事人一方还可以根据不动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私人买卖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买卖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房屋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1.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是单位纠纷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处理;如果是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地,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法院起诉
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土地纠纷如何处理?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三类:一、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二、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三、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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