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至2014年9月间,陆某隐瞒其亲属韩某已死亡的事实,先后多次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到韩某名下的养老金及医保注资,共计人民币17.7万余元,用于个人支配、使用。经被害单位报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11月13日将陆某抓获。到案后,陆某的家属已代陆某将全部赃款退还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相关证据显示,韩某是陆某的岳母,生前系本市一家公司的员工,于1979年3月退休。韩某因病去世后,陆某自2006年1月起使用韩某的养老金存折冒领她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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