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太婆案发后自首悔罪,法院对她判三缓三
凌晨,73岁的韩太婆提刀砍杀女婿,险些要了女婿的命。昨日,硚口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高龄老人杀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韩太婆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韩太婆的女儿是做生意的,女婿开出租车,夫妻感情近年不和。老人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由于女婿胡某与女儿闹离婚,韩太婆心怀不满,积怨之下,萌生杀意。去年12月31日凌晨,韩太婆趁胡某熟睡之机,悄悄靠近床头,持菜刀朝胡某全身乱砍。胡某痛醒后挣扎着逃走。
经公安机关鉴定,胡某头部、肩部等全身多处刀伤,头部创口累计长度达8cm以上,全身创口累计总长度15cm,左肩峰骨折、右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其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重型)。
案发两小时后,韩太婆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归案后,韩太婆交待作案动机时称,案发前日,女婿和女儿离婚一案开庭,休庭回家后,夫妻俩又大吵了一场。“女婿扬言如果不给钱就烧屋,我看到女儿受到欺负和威胁,加上女婿对我也不太好,积怨之下情急杀人……”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韩太婆主动赔偿了胡某经济损失6万元,胡某对韩太婆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轻判。
法院审理认为,韩太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她已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另外,韩太婆由于有自首、自愿认罪、主动赔偿及社区居委会愿意监管等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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