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刘某家住天津市河北区,2003年3月,刘某的母亲突发心脏病去世。事发后,刘某并没有将母亲死亡的消息通知其单位,而是继续领取其母养老保险金至2008年6月,共骗取养老保险金人民币4万余元。为掩人耳目,刘某还私自将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进行了涂改,将死亡时间改为2008年6月28日,年龄由69岁改为75岁。其间,刘某因犯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其妻夏某在明知丈夫诈骗保险金的情况下,在刘某服刑期间继续冒领婆婆的养老保险金5000余元。2008年8月,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怀疑刘某存在诈骗保险金的行为,遂前往公安和平分局报案。警方经立案侦查,很快查清了刘某及夏某的犯罪事实,二人对冒领养老保险金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二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男子薛某于2007年失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固定工作,一心想找快速致富的方法。在陪父亲前往医院就医过程中,薛某发现医保卡的使用存在漏洞。2009年3月至8月,薛某持父亲的医保卡在本市多家医院门诊就诊取药,在127天内就先后在60余家医院就诊275次,刷卡取药价值13万余元。除其中部分为父亲治病外,其余大部分药品被薛某贩卖给个体药贩,获赃款2万余元。今年年初,薛某在父亲的多次劝说下,携全部骗购的药款前往公安和平分局投案。
2008年4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其母刘某、其父王某某患偏瘫、糖尿病为名,冒用天津市第一医院医师的名义,使用私自编造的《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笺》、《天津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处方笺》等处方,骗取医疗保险金共计44382.34元。此外,犯罪未遂部分涉及金额68493.23元。后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计稽核处工作人员将王某的诈骗行为举报至公安和平和局。经查,王某对诈骗医疗保险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邹雪经轩)
全文7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